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确定、保护和监督管理。上位法已经做出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