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

代表可以被代表团或者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推选,列席大会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

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