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九条已修改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代表可以被代表团或者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推选,列席大会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