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