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江东新区科学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换电场所和设施,引导驻江东新区的单位和居民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在江东新区运行的公共汽车、景区旅游观光车应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