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