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基础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涉及资产核实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