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