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治理与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网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门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制定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净化网络环境;完善互联网信息监测管理机制,加强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的监测、预警和治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