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治理与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查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重点治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