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文明校园创建的具体规划,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教育督导工作体系,组织实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学校应当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做好下列工作:
(一)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学生礼仪礼节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防止校园欺凌的相关措施,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
(四)制定教师文明礼仪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