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三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储存的有关规定设置与药品储存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并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药品。具体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应当专库或者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