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第二十四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使用和再加工的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安全。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委托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炮制,并对其质量负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