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贯穿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过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