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