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有贡献的,有关国家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