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卫生健康、民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团体以及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