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第二十四条有效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