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完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