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白银市人民政府和景泰县人民政府文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做好永泰城址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加强对永泰城址历史文化的宣传,发布公益广告,增强公众对永泰城址的认知和保护的意识。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