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规定,使用标准化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保证地图内容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出版地图应当标明审图号。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