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区、盟市重点工程项目在选址、选线、设计、定位所需的小于或者等于1∶500比例尺的各类地形图和相关控制测量数据时,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测绘成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