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市人民政府对建设费用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