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环城绿道按照目标功能划分为骨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绿道连接线:(一)骨干绿道是指环绕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贯穿连通城市和郊野的主要绿道,包括凤凰绿道、榴园绿道、青龙绿道、十字河绿道、仙人洞绿道、刘伶台绿道等主要绿道;(二)支线绿道是指连接骨干绿道和景区、景点、居住区的绿道;(三)绿道连接线是指连接不同骨干绿道之间的道路。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