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第三十条有效鼓励新建民用建筑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城市人行道路、地面停车场、公园步道等应当优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