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