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嘎查村民委员会实行嘎查村务公开制度。

根据嘎查村民居住情况,应当设立若干固定的嘎查村务公开栏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嘎查村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定期如实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