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章 嘎查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四节 选举程序第三十一条有效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投票箱密封后于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并公开唱票、计票。选票统计结果记录,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名。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当众封存选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