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四章 审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有效人民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的部门负责对受理后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审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