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网格应当配置网格员,网格员可以由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也可以依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支持党员、村民代表、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及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网格服务团队,协助网格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