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向公安机关实时传输治安信息;暂不具备实时传输条件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