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标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