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十七条有效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标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