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与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省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助革命老区、脱贫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