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科协、社联等单位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交、地铁、机场、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面向大众开展社科理论、科学技术和知识普及宣传。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