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向民营经济组织明示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不得要求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能够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取、生成或者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