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