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卡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研究、监测预警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科普宣传。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