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并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