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章 通行监管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等重点路段和节点,设置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检定合格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于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公告设置位置,并在公路醒目处设置告示标志。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电子数据,必须经依法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