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文明行为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倡导文明理念,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监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