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受教育者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礼仪礼节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治校园欺凌,建设文明校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