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研究制定禁毒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监督禁毒工作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由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