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服务、监督检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