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举办者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市场举办者应当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