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市场举办者应当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