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