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