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杜绝执法随意性,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