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监管执法第四十八条有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杜绝执法随意性,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