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推动申报缴税、社保缴费、企业开办迁移注销清税等税费业务便捷化办理,压减纳税次数和缴纳税费时间。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