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活动第五十条有效伊斯兰教团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组织的朝觐活动。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