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三章 测绘资质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仪器和设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