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六条有效公民应当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